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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2014年海南省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公告

来源: 本站发布时间: 2014/7/22 浏览:2056

海南省教育厅中等学校招生办公室关于发布2014年海南省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公告

(2014年7月16日)

2014年全省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将于2014年7月18日正式发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考试学科分值和各学科等级划分方式等情况
2014年全省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考生数为10.4万余人,统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体育。其中,语文、数学、英语每科满分120分,政治、历史、物理、化学每科满分100分,体育科满分40分,8科满分共计800分。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物理、化学科考试成绩均以A、B、C、D、E、F六个等级划分,各等级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全省今年考生人数比例依次确定,其中:A等级占全省考生总人数的10%,B等级占全省考生总人数的20%,C等级占全省考生总人数的30%,D等级占全省考生总人数的20%,E等级占全省考生总人数的15%,F等级占全省考生总人数的5%。体育考试成绩以A、B、C、D、E、F六个等级划分,各等级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其中:36—40分为A等,32—35分为B等,28—31分为C等,24—27分为D等,16—23分为E等,0—15分为F等。
二、评卷工作情况
今年省教育厅从省、市县两级教研部门、初中学校、有关高校共抽调评卷老师664人。评卷老师均为从事本学科教学或研究工作,具有本学科中、高级职称,业务水平高、教学或研究经验丰富、责任心强,且没有直系亲属参加今年我省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的教师。
评卷工作开始时先进行试评。今年试评工作抓得比较扎实,对考生出现的答案情况做了充分的采样,因此定出的评分细则比较科学合理。评分细则确定后,对全体评卷教师进行了专门培训,在达到评卷要求后才正式开始评卷。评卷工作共进行了10天。全体评卷老师克服天气炎热、工作量大等困难,以饱满的工作热情、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高质量完成了评卷任务。
今年的客观题目由电脑自动评分。主观题目全部实行“双评”或“多评”,确保了评卷质量。
三、分数发布方式
考生考试成绩以各考试学科等级和各考试学科原始分总分呈现,即既公布考生的考试学科等级,又公布由各考试学科原始分相加而成的原始分总分。考试学科单科原始分不公布。
从2014年7月18日起,考生可以通过如下4个渠道查询考试成绩,查询到的成绩不含省定优惠照顾政策加分。
(一)登录海南省中招管理系统,通过准考证号和登录密码进行查询;网址:http://202.100.202.29:8001/iexam
http://202.100.202.29:8002/iexam
http://202.100.202.23:8001/iexam
http://202.100.202.23:8002/iexam
http://202.100.202.23:8003/iexam
http://202.100.202.23:8004/iexam
(二)到市县中招办或毕业学校进行查询;
(三)拨打中国电信查分热线96977377(中国电信海南公司承诺按照省物价局相关电信热线资费下限标准收费)。
(四)通过中国移动“和生活”应用查询(中国移动海南公司承诺查询所产生的数据流量费按照市民办理的上网流量套餐资费收取,不再额外收取其他费用):手机访问“和生活”中考成绩应用(http://go.10086.cn/g/273411)或下载“和生活”客户端(http://d.wxcs.cn)选择城市后访问中考成绩应用。
如省中招管理系统在开始阶段出现拥堵现象,考生可以通过其他三种渠道查询。
  四、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一)做好优惠政策考生、“三侨生”、港澳台生、少数民族生等资格复查和部分重点高中学校在同分比较的情况下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录取的办法等工作并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为下一步的录取工作做好准备。
(二)提前批:海南中学少数民族特招班、国兴中学少数民族特招班;海南中学中英高中课程实验班、海南华侨中学中美合作实验班;海南华侨中学中英合作实验班;北京师范大学万宁附属中学(实验班);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陵水分校“皓泰圆梦创新实验班”;开展中职与普通本科“3+4”分段培养的中职学校试点班。7月22日—24日录取。
(三)第一批:海南中学、国兴中学、海师附中、海南侨中、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附中、海口市一中、海口市实验中学、琼山中学、三亚市一中、文昌中学、琼海市嘉积中学、海南省农垦实验中学、儋州市一中、琼州学院附中、洋浦中学、文昌市华侨中学。7月25日下午—28日录取。
(四)第二批:市县(单位)重点中学(不含“省一级学校”)以及参照市县(单位)重点普通高中学校进行录取的其他普通高中学校、省农垦中学、农垦加来高级中学、海南东坡学校(公费生)、琼海嘉中海桂学校(公费生)、湖南师大附中海口中学(公费生)、海口景山学校(公费生)、海口海政学校(公费生)、海南国科园实验学校(公费生)、海南昌茂花园学校(公费生)、华中师范大学海南附属中学(公费生)、海南鲁迅中学(公费生)、海南华侨中学三亚学校(公费生)、文昌孔子中学(公费生)、儋州川绵中学(公费生)、海南智力中心实验学校(公费生)。7月29日下午—8月3日录取。
(五)8月5日—6日下午18:00,未被录取的考生修改第三批、第四批和第五批志愿。
(六)第三批:省、市县(单位)重点高中学校的择校生计划。8月7日下午—8日录取。
(七)第四批:五年制高职高专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含开展中高职“3+2”连读及中高职“3+2”分段培养的中职学校试点班)、一般普通高中学校公费生。8月9日下午—11日录取。
(八)第五批:一般普通高中学校的择校生计划。8月12日录取。
(九)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计划)和中等职业学校(登记入学计划)不进场录取。8月16日—25日,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录取,并将录取名册报市县中招办审批,中等职业学校录取名册报送审批时间另行通知。